入学与就业协议书
甲方: 中国信息科学技术学院
乙方: 学生
家长
1、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,并提供相应的学习、生活条件。
2、负责教授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为考试成绩、操行鉴定全部合格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。
3、负责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参加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。
4、负责为毕业时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推荐就业。
5、负责为在参加工作一年内,因工作单位解体而下岗的学生再次推荐就业。
6、按规定收取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费用。
二、乙方权利和义务:
1、学生在校期间要努力学习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;如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、警告、劝退、开除学籍等处分。情节严重,触犯法律者,交由司法机关处理。
2、按时交纳相关费用。
3、学生应当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保险费由学生自理,受益人为学生。
4、学生应当参加入学体检,体检费由学生自理。
5.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若因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而发生意外事故或重大事故,责任自负,甲方不予负责。
6.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期间,如因个人原因而发生意外事故或重大事故,责任自负,甲方不予负责。
7. 学生因不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被学校开除、劝退,所交学费和杂费不予退还,且本协议自动解除。
三、乙方有下列情节之一,甲方不予安置就业:
1、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者。
2、不参加本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。
3、违纪受处分,毕业时未解除者。
4、推荐工作后,无正当理由不就业者。
5、由于学生健康原因,无法就业者。
6、在待安置期学生本人没有正式身份证、或由于学生自身健康原因无法就业者。
四、自行就业的学生,视同已经推荐就业。
五、若乙方患有不适合在校学习的传染病、先天性心脏病、夜游症、遗传性疾病(如癫痫、精神病等),面试时应如实向甲方告知,学院不予录取。否则,甲方有权做出相应处理,并有权不退回已经收取的费用。
- 若乙方在校学习期间退学,甲方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,本协议同时作废。
- 协议有效期: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毕业后一年内有效。
-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,出现争议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。
甲方: 中国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乙方: 学生(签字):
家长(签字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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